一、关于他项权证在哪办理
关于他项权证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现实生活中,他项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土地他项权证的特点是什么
土地他项权利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关系的权利,有如下特征:
1.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2.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3.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4.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5.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三、房屋他项权证注销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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