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遭遇自然灾害损失谁承担责任
房子遭遇自然灾害损失,受害人自己承担维修责任,如果购买商业保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请赔偿,不过不可抗力一般是免责条款。除此之外,当地政府会组织重修,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房子遭遇自然灾害需要还房贷吗
当房子遭遇自然灾害时,借款人仍有义务继续偿还房贷。这主要是因为,房贷合同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而房子只是作为个人贷款的抵押物。即使抵押物(即房子)因自然灾害而损坏或消失,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当然,如果发生了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国家可能会出台特殊政策来应对。例如,政府和银行可能会根据灾后情况制定相应的救援政策,甚至可能免除部分或全部的房贷。但这都需要根据国家具体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三、房子遭遇自然灾害补助申请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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