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员工续签被公司拒绝是否违法
工伤后,如果仍处于医疗期的,公司不给续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在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治疗结束进行伤残鉴定为止。
如果医疗期已经过的,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后如何计算赔偿金额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n(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n(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n(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n(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n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n(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n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