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昨天宣布,自4月15日起实施最新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政策: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将提至120万元;二手房抵押贷款年限将延长。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将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具体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视是否缴纳补充公积金,个人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40万元和5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和100万元。
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也将作出调整。5年以下房龄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仍为30年。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过去的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20年及以上房龄的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一律调整为15年,并且不对房龄设限。
市公积金中心同时表示,5月1日起将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交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提取部分用于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全文5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