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选择
时间:2023-06-14 16:14:53 3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选择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一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打准高级人民法

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二、行政诉讼选择管辖的适用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中,可以选择管辖的情形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等。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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