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老人去世怎么继承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
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
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
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
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
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二、经济适用房继承流程都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死亡后相关问题的处理暂行办法》房屋权利人死亡后,继承人均为申请家庭成员的,可申请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已经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人中部分或全部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可按规定向政府缴纳该经济适用住房应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继承人可主张分割经适房按照规定回购所得价款,亦可等到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办理权属登记。而对于保障房上市交易,成都市有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第一次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的,购房者可申请完善产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的60%要上缴。
三、老人去世房产继承后怎么办理过户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4、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老人去世后,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会按照遗嘱上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老人并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老人的房产。当然了继承人可以享受继承权利,也可以放弃继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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