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之后,相关医疗机构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根据我们国家的标准,赔偿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主要是医疗费,包含已经治疗的和日后需要治疗的,病患有固定收入的也要赔偿他的误工费,住在医院产生的一系列护工费伙食费,需要请陪护的还有陪护费,导致残疾的,还要赔偿日后购买残疾护具的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按照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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