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离职,可以补签合同吗
当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资关系之后,确实存在签署补充协议的可能性。
若是用人单位自实际雇佣劳动者起已经超过了一个自然月仍未能与其签署合约,则劳动者有权利要求该单位从次月开始,逐月向其支付双倍工资补偿,这一补偿措施的总计上限为十一个月。
另外在离职后通常仍然可以签署补充协议以补充之前可能存在的合同缺失部分。
只要所签署的补充协议未触犯任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视为合法且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伤离职能领失业金吗
当员工因遭受工伤而离职并寻求就业支持时,恕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是由于失业保险金旨在作为国家对失业人群的一项福利救济措施,其更侧重于确保失业者在失去工作之后能保持基本的生活水准,并非在于弥补受工伤所承受损失。
另外,无论是个人或用人单位在申请工伤赔偿之时都必须留意申请时间限制、超时申请所需支付的款项及举证责任等差异事项。
若符合特定条件,即便是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限内离职,同样有可能获取到经济补偿。
这些条件涵盖的内容如用人单位未能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充分的职业防护或者劳动条件,未能按时且全额支付员工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劳动者权益受损,劳动合同无效以及其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占据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n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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