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方式不同
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与房产业
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
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案例解读: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某人通过国有土地出让行为取得A土地使用权,该人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期间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免税的除外),如果该人不转让该土地使用权一直拥有则一直交土地使用税,不交土地增值税,一段时间后,该人将A土地转让,如果转让价格高于受让价格(不考虑地上建筑物及其他税费),则就高于部分按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转让后,不再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与房产税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他们的纳税义务人不同,土地增值税就取得土地增值收入的纳税人征收,像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土地所有权转让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计税依据不同,土地增值税是按照土地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是按照房屋余值或房屋租赁价值。
2.联系: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每年都要征收,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
土地增值税详细计算公式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征收办法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搜索(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以上就是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简单解读,希望对房地产界的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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