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购置土地时土地增值税与契税有何区别
1.这两者的纳税人不一样。契税是向权属承受人(即买方)征收的一种税,转让方(即卖方)不用交;土地增值税是向转让方征收的税,承受方不用交。
2.计税依据不一样,契税一般以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方取得土地的转让纯收入,即转让价减去成本和费用等支出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3.定义不同。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
三、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
土地增值税申报流程: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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