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市外迁入落户口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2、外省市迁入本市落户口材料如下: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3、老人投靠子女落户口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4、市内迁入落户口材料如下: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新生儿落户口材料如下: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准生证》;
(3)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通知单》;
(4)《结婚证》;
(5)女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6)男方的户口簿;
6、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山东新生儿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身份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的信息要和户口信息一致,年龄、姓名等不能有区别,并且需要复印件。2、双方结婚证,新生儿上户口,需携带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只有双方结婚后生育的孩子才能合法上户口。并且需要结婚证的复印件。3、医院出生证明,新生儿上户口,出生证明是必须有的。出生证明的办理是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办理时需要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住院清单及复印件和孩子姓名。4、村居委会证明,有的地方给孩子上户口,还需要村居委会的证明信,证明内容大致有两人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本村的村民,证明孩子的一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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