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但是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则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因此,虽然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但如果父母有抚养能力,他们就没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
孙子由谁抚养并不一定是爷爷奶奶的义务。《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则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
孙 子 由 谁 抚 养 ? 民 法 典 有 规 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的规定,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因此,如果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就需要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失去父母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妥善的抚养。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的规定,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因此,如果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就需要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在失去父母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妥善的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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