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前终止的影响
时间:2023-07-03 16:45:51 48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提前解约补偿金怎么算

市民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2002年初,她进入一家乡镇股份制企业的食堂上班,但直到2008年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现在她在该企业上班已满8年。基本工资也由最初的每月430元涨到现在的每月830元。如果顺利,明年8月她可以在法定年龄上退休。然而,从这个月开始,她所在的食堂转由私人承包,原企业要与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她听说劳动法上有规定,如果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向她支付补偿金。她想问一下,像她这种情况,补偿金如何计算,补偿时间怎么定,是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还是签订合同之日开始?

根据张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婺城区人劳局人事劳动仲裁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张女士从2002年进入企业上班,虽未签订用工合同,但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张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该是8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应该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所以,张女士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按8年算、平均工资应按830元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无效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新时间:2024-01-05 16:30:08
查看合同无效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无效 最新知识
针对合同提前终止的影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合同提前终止的影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