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可以以工作没完成辞退员工吗
确实如此。
在实践中,若劳动者无法称职胜任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且在接受了相应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无法达到预期的工作标准和要求,那么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便有权提前三十天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或者向他们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报酬,随后即可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如你所描述的场景符合上述不能胜任工作之规定,并已经过相关培训或任务调整,但最终未能克服困难实现工作达标的,则此时用人单位是可行使辞退权的;
在执行这一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支付给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2024
按照劳动法规定,经济赔偿金将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额;对于那些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的员工而言,应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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