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了购房认筹金后没有去选房的,认筹金会不会退,要依据签订的合同而定,有约定的是可以退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认筹风险有哪些
(一)变相融资,存在风险
有些希望消费者认筹的楼盘还在建设中,没取得《预售许可证》。而开发商就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要是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会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二)虚假火热,诱人认筹
开发商最喜欢制造出楼盘卖的很火,但事实上,楼盘是否真的卖的好,外人是不容易发现的。而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金。
(三)拉高房价,抵消优惠
在认筹的时候,开发商不会告诉你具体房价,要是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就等于白交了,而消费者根本没有享受到优惠。
(四)买不到房,无法索赔
在没有签订其它条款时,认筹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而购房者在认筹过程中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另外,要是认筹金一旦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还认筹金为名的定金。所以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金、诚意金、会员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购房认筹金是什么
所谓的认筹其实就是开发商在项目正式发售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诚意金,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购房者享受认筹时约定的优惠价格与折扣。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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