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标准
时间:2023-04-25 11:00:54 2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民事赔偿的一种,同样应当遵循全额赔偿原则。对于属于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以损失的实际大小为依据确定赔偿标准;对于精神损失赔偿,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即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抚慰金的数额尚无明确的规定,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而各地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对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伤残赔偿金因伤残等级不同而有别且包含了部分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是一个固定的数字且不包含生活补助费,系纯粹的精神抚慰,而且最大的精神损害莫过于死亡,因此,为了防止司法擅断,维护司法统一,体现社会主义,建议将精神损害赔偿明确规定上限数额,不规定下限数额,其上限数额以各地确定的死亡赔偿金的最高数额为准。

全文5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损害赔偿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标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国家标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