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一、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7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政府没有拆迁的打算,那么土地是自动续期的。这时房主可跟着联名业主群体,根据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也是目前默认的方法。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房屋产权到期了之后,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当然是要收回的,这个时候房主就需要缴费。如果房主没有缴费,那么国家就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至于房屋,国家也是会按照当前的市场价来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70年的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的产权到期后房子归房屋所有人。房产产权的期限只是规定了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所以,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书,那么这个房子就是私人财产,而国家只是拥有房子下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以下两种情况: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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