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中股东权益保障
时间:2023-08-15 14:02:23 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单个股东退出清算,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股东退股并接受其他股东的股份,则不需要清算,因为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只需要转让股份,双方可以协商;

2、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股东想撤资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资产以及结束清算。

一、股东退股清算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

2、清理公司资产,核定公司债务;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4、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处理公司财产;

6、清偿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7、制定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二、股权退出机制方式如下:

1、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取得了等同于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总的来说,股东退股的事情有关部门可以依据实际的情况做好充分的了解,在有关部门的操作下可以进行合理的处置。

股东退出怎么清算呢

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

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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