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可以。
2、在协议达成一致之后,合同即告解除。
3、需要注意的是,撤销与解除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4、可撤销合同乃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之一种。此类合同的核心特征在于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存疑。
5、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因此它属于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然而这并不等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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