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支付履约保证金是否合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求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是合法的。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不能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二、标的物;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隐瞒违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是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涉及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单位。劳动管理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发包企业不直接管理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行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工作。劳务外包一般按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和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标的一般为“物”;劳务派遣一般按派遣时间、费用标准和派遣人数结算,而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人”。也就是说,在劳务外包下,用人单位购买“劳务”,而在劳务派遣下,用人单位购买“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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