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全面营改增政策后,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的培训费收到专票可以抵扣。公司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范围开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可抵扣,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一、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个别培训费的扣除问题
(1)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仅限于与从事的职业或者岗位相关的培训支出;
(2)对于专科、本科、大学函授等属于学历教育的,不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MBA教育作为专业学位教育,也属于学历教育的一种,不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企业为员工报销的该项费用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员工报销的属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范围的培训费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培训费是否可以抵扣影响着企业和员工的收益,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了解清楚员工培训费的抵扣问题,才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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