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离婚有什么影响
离婚与否,和个人前途怎么样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并无调解可能的,可以要求离婚,如果是现役军人,属于军婚,离婚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是不能离婚的。
二、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军婚可以离,但是一般需要先获得军人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现役军人还有两种: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警官、警士长、专业警士、警士;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文职干部。
(三)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具体指的是: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军人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慎重,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军队的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1、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3、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中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4、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手续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申请再婚、复婚的,须持离婚证件。
全文9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