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从事违法活动,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如果从事违法活动,例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 妻 一 方 违 法 行 为 : 离 婚 时 如 何 维 权 ?
在我国离婚法律中,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然而,如果离婚时一方隐瞒了财产,发现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再次对被隐瞒的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离婚时一方转移了财产,但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另一方发现对方已在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总之,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发现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从事违法活动,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再次对被隐瞒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一方转移了财产,但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另一方发现对方已在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发现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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