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公安分局户政科
申报条件:
1、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人员及未成年子女。
2、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技术院校高级班以上毕业)或具有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毕业)在济工作满5年且交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
3、符合市政府《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办理地点:分局户政科、市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
办理期限:完备手续分局户政科受理5个工作日办结、市局户政处受理10个工作日办结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市中分局:85084616槐荫分局:85085054天桥分局:85085678历城分局:85086079长清分局:85086582高新分局:88871253市局公安局户籍科850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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