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靖江生育津贴申领办理地址
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二、靖江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时间
1月-6月,10月-12月: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7月-9月: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靖江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靖江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
五、靖江生育津贴申领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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