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独家庭补助新政策
一、天津市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1.扶助金标准:开始,天津市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独生子女伤残)、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死亡)
2.城乡分类救助:将有读报和特困资格的失独家庭纳入城乡分类救助。
二、天津市失独家庭养老保障
1.参保缴费补贴: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参加养老保险时,可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2.优先入住各级养老机构: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人,尤其是失能、部分失能或丧偶的,可优先安排入住各级养老机构。
3.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失独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可享受生活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
4.配餐服务:为失独家庭老年人优先提供老年日间照料和配餐服务。
三、天津市失独家庭医疗保障
1.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将失独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已纳入的失独家庭,按照高档参保报销。
2.再生育帮助:有再生育医院的失独家庭,将相关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3.倡导鼓励医疗机构创造条件开通“绿色通道”。
4.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失独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对天津市失独家庭展关怀活动
1.开展各类失独家庭展关怀活动,对失独家庭进行精神慰藉、心里咨询、生活照料。
2.对生活困难、住房困难的失独家庭提供租房补贴、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3.优先安排失独家庭领养儿童。
4.加大对残疾独生子女的帮扶力度: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5.失独家庭成员死亡的,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提供丧葬补贴和丧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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