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准迁证》后,接下来要做哪些工作才能保障户口安全落户天津?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和工作很多拿到《准迁证》的人,认为积分落户工作已经完成了,其实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很多人对拿到《准迁证》后该如何做,犯迷糊,不知道该如何进行了,现在我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说一下大致的工作流程:首先要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天津居民户口登记并打印户口簿。如子女需要办理投靠本人落户,到落户地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
二、《准迁证》拿到后,接下来的工作很麻烦,开任何证明、各种手续都要回户籍所在地,有的申请者原籍地特别远,一天肯定办不完,就得请假,因为户籍地周末也不办公。请问《准迁证》有效期是多久?
准迁证》有效期为40天。
三、《准迁证》如发生信息错误,如何进行修改?
在市区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C区109号窗口办理;在滨海受理点申报的申请人,到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C区58号窗口办理。
四、《准迁证》过期,如何办理延期?
申请人可在自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积分入户人员名单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积分服务窗口补办《准迁证》,办理地点同《准迁证》错误信息修改办理地点。
五、2016年天津积分落户政策有什么新的变化和调整么?
天津自2014年1月1号起正式实施《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共有55万9000人领取居住证、30500人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为保障来津人员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管理,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年中,《暂行办法》在试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自2016年1月1号起,又实施了新版《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对原有办法进行了完善,规范了部分条款、理顺了审核流程、微调了积分指标体系。主要有以下5个大的变化。
变化1:设置积分申报指导分值(140分)
根据两年来积分入户最低分值,设置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达到指导分值人员可递交申请材料进行积分排名,使部分较低分值人员避免无效劳动,同时减轻积分受理窗口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变化2:分值变化
A、对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积2分;
B、对“拥有有效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加20分;
C、对立功退役军人最高加20分;
D、对原不具操作性的减分项内容进行修改,增加了“持证人5年内有申办积分入户时提供虚假信息记录的,减30分”等3个减分项。
变化3:加强居住证申领管理
《管理办法》对原有部分条款进行了规范。在加强居住证申领管理方面,将居住证申领受理点由街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调整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将原来的社会化受理调整为公安机关直接受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签发、签注、注销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入户受理、落户等相关工作。”
变化4:子女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
针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申请人符合投靠政策的子女,增加了可一同办理随迁落户手续的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因部分申请人原籍不允许未成年人作为户主,造成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但无法从原籍迁出的现象。
变动5:增加预审环节
《管理办法》对进一步理顺审核流程、方便群众申办作出规定。公安机关首先对居住证持有人是否具备身份信息、户籍状态、落户地点等落户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落户条件的不允许进行积分。
六、办理落户是个特别繁琐的过程,如遇到问题,应该咨询哪个部门?有没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专业的机构能够提供咨询和解决呢?
办理落户确实是个特别繁琐的过程,是个考验个人耐力的细致活,在办理过程中基本每个申请者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很多人遇到问题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该咨询谁,找哪个部门?就犯迷糊了。这里呢我给大家说一下,一般遇到问题可以咨询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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