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
一、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原告不出庭让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原告不出庭律师全权代理是否可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原告不出庭律师全权代理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如离婚案件,要求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的,则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不能由律师全权代理,当事人必须出庭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则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不能出庭的情况。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权限是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什么范围内为代理行为的规定。它包括两个方面:即委托人对实体权利方面作出的授权规定。如对实体权益的具体要求,可放弃、变更的权利义务及其条件。和委托人在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授权规定。即在民事诉讼程序上,代理人应行使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委托人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请求司法保护、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权利;承担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人有关承认、放弃、变更、和解、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更应作为代理权限的内容。
三、可以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民事诉讼活动。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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