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借名购买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其所有权应归属于名义上的产权人。具体来讲,所谓的借名买房是指,购房者选择将购房款付给父母、子女或其他相关人士,而以他们的名义进行房产购置的行为。然而需要强调的是,从不动产的角度出发,房地产的所有权主要基于物权登记原则,因此,房产权宜界定为名义产权人所拥有。
![](//att.110ask.com/tutuku/999/999999/k6gijxq039eho.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