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以下财产不能分割:
1、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的夫妻一方个人所有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可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时有哪些财产?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如果是婚前就获得的,也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获得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3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