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是一种保管合同,合同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当事人签订合同就代表了其享有一定的权利,当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在仓储合同中,有保管方还有存货方。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管方有向存货方收取货款的权利:
仓储合同一般是有偿的合同,所以存货方请求保管方为其保管货物,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
2.同时保管方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完整的保存好货物是最基本的前提。
如果仓库配备的设备出现问题,包保管方必须进行维修,以保证仓库可以正常的使用。在货物入库之前,保管方应该先做好验收等准备工作,并办妥各种手续,对于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话,需要事先了解具体的物质,确认自己有没有保存的条件,按照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如果保管方需要负责对货物的运输的话,保管方应当派有关的工作人员,妥善进行运输。存货方交付给保管方的货物保管方除了应该尽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外,不得随意拆封或者是使用存货方的货物,否则可能侵犯他人的所有权。
关于存货方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存货方有权要求保管方妥善的保存自己的货物,也有权向保管方要求提取自己的货物。
同时存货方需要遵守以下的义务:
1.首先,要按照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支付仓储保管费,要求他人帮自己保管东西,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2.如果存货方存储的是危险化学品的话,还需要提供资料说明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等等,避免危险的发生。
3.存货方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包装自己的货物。
4.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等都应该符合合同约定。
全文6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