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其他类型的合同类似,主要包括了四个方面,即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积极寻求和解或者选择进行调解的方式来处理争议。

然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或者调解宣告失败的情况下,他们还可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当各方当事人决定选用仲裁这种途径时,应该坚持以自愿为前提条件,并且在事前就已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或者在事后达成共识性仲裁协议。若在事先的合同中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在事后双方当事人也未能达成仲裁协议的话,那么任何一方提出仲裁申请的时候,仲裁委员会将会拒绝受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