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试用期满公司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流程及条件
一、本人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
二、组织考核(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出考核及任职定级意见):
1.述职测评,本人述职,参加测评人员填写《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测评表》(参加人员为转正对象所在部门人员);
2.谈话(谈话对象为其所在部门人员)
3.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即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中所在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栏)
4.人事部门意见(即人教股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拟任职务拟定级别)
三、单位讨论(所在单位讨论确定是否同意转正任职):
1.不同意任职:所在单位提供详细的书面依据材料,报上一级人事部门审核,最终由区人事处审批决定;
2.同意任职:完成《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印发任职文件,制作《干部任免审批表》,个人材料归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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