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对大连市土地局“关于以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时间:2023-06-10 16:06:50 4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辽宁省土地管理局:

你省大连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的请示”答复如下:

土地使用者以城镇国有土地为条件联建住宅的,属于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应予以制止。过去已经联建的,应参照国家计委1989年6月13日计投资(1989)679号文精神进行查处,凡符合报告要求的,可按实际使用土地情况分别申报,确权登记,联建各方之间能够划清独自使用土地范围的,分别确定土地使用权;无法划分土地使用范围的,可确定土地共有使用权,并按土地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计算各自的分摊面积。

全文2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土地使用权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对大连市土地局“关于以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对大连市土地局“关于以国有土地联建其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的请示”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