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简单来说,就是不动产信息被统一登记纳入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各层级政府和财政、税务等各部门登记信息实时共享。原则上,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权只要包括以下十类: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不动产证”和现行的“房产证”有何差异
众所周知,“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两者对比得知:“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三、原有的“房产证”要不要马上办理变更?
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后,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包括土地、房屋、森林、海域等九大类,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不动产证”将取代原来的“房产证”。但是,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居民原有的相关簿证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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