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监护权可以协商解决。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断。哺乳期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征求子女自己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
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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