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这并不代表中介方将必然提出法律诉讼。在房屋买卖协议中,中介方所扮演的角色仅仅是提供媒介服务,并未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面临的商业交易。因此,买方未能守约之举与中介方之间并不具备直接的利益冲突。依照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理解,仅有买卖双方有权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启动法律程序。
同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需对案件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即便买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中介方亦无法直接向买方发起诉讼。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中介方在提供媒介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失或者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全文4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