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在湖里寨上长乐路一家工厂上班,今年9月27日,他到寨上三组1105号居民楼租了间房间,当天不仅预先交了一个月的租金240元,还交了50元的租房押金,双方口头约定先租一个月。可是只过了一天,黄先生就发现房间有问题,尽管屋外是阳光灿烂,屋内的天花板却有巴掌大的水渍,水珠不时从天花板上滴下。为了不弄湿地板,黄先生只好拿来塑料桶接水。
租了间漏水的房子,黄先生的心情变得很糟,他随即找到房东要求退房或换房。但是房东说暂时没有空余的房间可换,水电修理工会尽快到场查看情况进行修补。漏水的原因后来一查,是楼上的卫生间管道排水不畅,地面积水渗透到楼下。水电工没能修理好这个问题,楼上卫生间一出现积水,楼下天花板就开始滴水,水滴声的伴奏让黄先生睡觉都不能安心。
到了昨天,一个月的租期满了,黄先生向房东表示,他被房间漏水的问题烦透了,不会再租下去了,要求拿回50元押金。房东的口气非常强硬——押金不能退。房东继而解释说,租户只有在租期满一个星期前提出不再续租,或者能马上找一个人入住,才能退回押金。不然的话,房间租不出去时的损失只能由租房押金来弥补。
这话你怎么不早说呢?面对黄先生的质疑,房东的回答只有一句话——这是我们的行规。
律师说法
福建金海湾(查看地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黄先生可以要求房东维修房间漏水的问题,如果房东未维修的,黄先生可以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房东承担,同时在维修期间黄先生可以要求房东适当降低房租。在一个月租期满后,黄先生要求退租,房东应该退还押金。郑律师提醒,租房时要保证双方利益,应写清字据立好规范合同,免得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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