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三种计价方式分别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选择哪种合同计价方法应该在合同当中提前约定清楚,这也得根据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总价合同的话,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就应该确定下来。
一、工程签证属于索赔吗
工程签证不属于索赔,工程签证其实是针对某些问题又达成的一种补充协议。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建筑工程领域内的这些工作人员应该是经常接触到的。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二、固定单价合同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4.4.3条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并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等。
三、费率招标和清单招标的区别
清单招标:由招标方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方填写价格,计算合价及总价的一种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招标:就是直接费的基础上,各投标方报出综合费率进行报价。清单招标的特征是:量变价不变,即单价固定,量按实际结算。当然价不变也是有条件的,即项目特征不变,价就不变。费率招标的特征是取费费率固定了,工程量按图(实)计算,价套定额。但费率固定也是有条件,条件就是在招标工期内不变,若业主原因影响了工期,超过招标工期外施工的工程可索赔。清单招标恰恰相反,优势是招标完成后成本基本确定,设计的经济性可以迅速得到认定,便于成本管理,所有的子目都有单价,结算时只需要根据工程量变更在合同总价上调整即可,价格纠纷少,成本风险小;其缺点就是在招标开始前需要完整的施工图文件,工程量清单计算和承包商组价的时间也比较长,一般比费率招标的工程进度要慢两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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