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股东能办理失业手续吗
股东作为公司员工,公司解散后终止劳动合同的,股东可以持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失业保险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全文6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