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物业可以视为父母的赠与吗
时间:2023-06-26 21:32:19 1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物业可以视为父母的赠与,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购买,将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物业可以视为父母的赠与,子女可以依法获得物业的使用权等权利。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的分割: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二、婚后买房产权如何算

婚后买房产权的计算是:

1.婚后一方以其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存款购买,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于用于购买房产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仍然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婚后房产怎样分配

婚后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子女买房。《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只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而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视为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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