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意思能力,因此其姓名权应当由监护人行使或征得监护人同意后自己行使。
二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的未成年人来说,问题较为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所以总结以上,若征得孩子意见后再更改孩子姓名,一般不构成违约。
离婚后单方面可以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离婚不可以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名,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通常情况下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离婚后,如果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是协商不成另一方擅自变更的,对方可以要求恢复子女原有姓氏。
全文3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