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多少。
在合同条款中,最好事先就下列有关质量保证金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1。质保金的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和方式;
2。质保金是否支付利息,如利息的计算方法;
3。具体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质保金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含义“质保金”“金”是信誉记录会员为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我们不仅要接受保证金的信用评级,还要接受会员的信用评级。信用记录会员在合作过程中违反规定的,需扣除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一个是质量保证金,另一个是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基金从合同双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中预留。标的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
质量保证金是指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保证工程质量的资金。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保证金管理。对于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在财政部门或业主处预留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押金连同交付的资产一并移交使用人管理,使用人代表发包人履行发包人的责任。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约定将保证金委托金融机构;采用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担保方式的,发包人不再预留保证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此基础上,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可见,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施工合同的3%。这个数字根据合同价格可以大也可以小,但无论多少,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都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维护的责任。对于更多相关问题,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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