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股东不能提起解散诉讼,因为其没有股东的身份。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无法解决的情况时,法定的股东才能提起。
一、公司解散之诉怎么提起
公司解散之诉的提起方式: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的,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之诉。且只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重整、减资等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可以。
二、法院受理解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三、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破产
股东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享有诉权的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之前穷尽所有可能解决僵局的途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做出表决。也就是说,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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