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源市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父母《结婚证》(非婚生育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2、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省内签发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二、济源市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新生儿出生登记即可申请。
三、济源市出生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本人持有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
受理: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并打印发放新居民户口簿;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四、济源市出生登记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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