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理顺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海南省日前出台《海南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方案》确定:全省社保费征稽系统划转省地税部门垂直管理。与此同时,各市县农税机构也将撤销。
据了解,海南省社保费征管及地税农税体制调整改革(以下简称三项体制调整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全省社保费征稽系统划转省地方税务部门垂直管理,将社保费扩面征缴工作、征缴信息系统建设、征缴信息披露职能划转省地税局社保费征管机构;将地税系统经费属地管理调整为省级财政垂直管理;将市县承担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农税局机关人员编制划转地税部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等其他职能、乡镇农税所人员编制划转乡镇财政所;建设税费信息省级数据大集中系统,实现社保费征缴信息与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的传递与交换。
据介绍,理顺三项体制,有利于统一规范税费征管行为,促进依法征收社保费和依法治税;有利于整合征管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利于建立征收有序、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体系和地方税收体系,更好地服务于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为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海南省成立了省三项体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副省长陈成任组长。三项体制调整改革将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今年9月底以前,主要是进行职能机构调整,人员清理、考录、划转和安置;第二阶段为今年10月底以前,主要工作是资产划转和经费划转。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