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每张病床每天200-1000L左右。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急救站等,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经处理的原污水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的应予生化处理。
三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的设立是非常严格的,但是管理更是非常的严格,这样的目的在于,确保我国的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确保医疗的安全和质量。具体包含哪些标准,如下所述:
(一)门诊部基本标准:
1、科室设置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为选设科室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2、人员:
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疗资格;
3、房屋:
4、设备:应配备有基本设备及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
6、注册资金到位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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