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房产证上加名字
带上房产证和你哥哥的证件还有你的证件跟他一起到产权交易中心去办理。买卖的方式是要交税的,赠予尚不要交。你这都不涉及这了。只是加个名字。还是同一本证了,无需那样。但有一点哦,你得注意了。一定要留下你对这房产处了钱的证据。因为现在虽然和你哥哥是好兄弟。但就怕以后引发矛盾后牵扯不清、如果能分户是最好的。是一栋还是一套啊?如不能,也要有个双方认可的协议书。清晰各自的权益、这才是对自己和哥哥都好的事情。因为你和哥哥以外,将来还会有别的人的,比如嫂子,侄子你自己的老婆孩子。别为将来埋下纠纷的种子。
二、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也就是说,若王某的产权证上要加上李某的名字,必须取得银行的同意,而王某贷款银行给他的回复是:除非贷款还清,否则抵押权是不能注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和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可见,房产证是房屋登记部门发给产权人作为其享有权利的证明,具有证据作用,它只是房屋登记簿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房产证仅具有初步证明的作用,并不具有代表产权的功能,发生纠纷时,如果出现“一房两证”的情况,登记簿就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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