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的失业问题我们能处理吗
时间:2023-05-07 16:10:33 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是否可以办理失业,符合下列法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一年失业保险费的

(二)非自愿离职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若干规定的

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聘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规章制度

无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即可申请失业证

如未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出具失业证

办理失业证

首先是认定。失业人员应当取得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或者被辞退、开除等,应当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者法院判决书。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签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他们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姓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一般要求是:(一)领取失业人员档案后,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根据档案记录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

(2)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他们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市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3)失业登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失业前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从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可以持失业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是否可以办理失业?当事人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可以申请失业补偿金的条件,帮助其维权。如果你不知道如何处理或解决劳动争议,你可以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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