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江出生登记办理地址(东兴区)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汉安大道西段99号市公安局大楼5楼
二、内江出生登记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内江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2.居民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
3.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或者母亲)
四、内江出生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第三条第一款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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